深圳市第十一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21年深圳技能大赛——网络空间安全技术(信息通信技术)职业技能竞赛

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首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的贺信精神,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促进技能人才培养、推动职业技能培训和弘扬工匠精神的重要作用,进一步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,根据深圳市第十一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21年深圳技能大赛的总体安排,组织开展以“新时代、新技能、新梦想”为主题的市级一类网络空间安全技术(信息通信技术)职业技能竞赛。为确保竞赛顺利进行取得实效,现结合实际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
01竞赛宗旨为积极响应国家网络安全政策,提高网络安全意识,更好地激励广大职工崇尚技能、勤学苦练、争创一流、求实奉献,加快培养和选拔一批网络空间安全行业高技能人才,促进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提质增量,促进我市网络空间安全行业和新职业的健康发展,努力推动争创深圳质量新优势。

02 组织机构(一)举办单位
主办单位: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              深圳市总工会
承办单位: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
              中邮建技术有限公司
              深圳市K8凯发集团官方安全行业协会
协办单位: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指导单位: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
(二)竞赛组织架构
为加强本次大赛各项工作的日常组织、协调与管理,在深圳市第十一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21年深圳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(下称组委会)领导下,按照组委会办公室具体工作要求,成立网络空间安全技术(信息通信技术)项目执委会,负责赛事组织协调、技术实施、后勤服务、健康安全服务保障等工作。执委会成员如下:
主  任:刘铁江  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主任
副主任:李长虹  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
王  科  中邮建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总经理
成  员:俞益飞  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部长
白  健  深圳市K8凯发集团官方安全行业协会秘书长
沈建明 中邮建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项目总监
执委会办公室设在福田区区福港路高训大厦6楼07室,联系方式:陈卫东,0755-82997773。
执委会下设各竞赛工作组,专家裁判组、赛务组、申诉受理组、设备及后勤保障组。

03竞赛项目及标准(一)竞赛项目
网络空间安全技术(信息通信技术)。
(二)竞赛标准
参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(K8凯发集团官方安全管理员高级工),结合新时代行业企业发展情况,适当增加新知识、新技术、新设备、新技能的相关内容,由组委会办公室统一组织专家制定,具体要求见技术文件。

04参赛对象及报名(一)参赛对象
凡年满16周岁,法定退休年龄以内中国大陆公民,且在我市就业或者在我市院校(职业院校)就读的,可由所在单位(职业院校)推荐报名参赛。已被认定为“深圳市技术能手”的选手不得参加相同项目的职业技能竞赛。同一单位报名人数不超过3人。
参赛选手应思想品德优秀、身心健康,具备相应职业(专业)扎实的基本功和技能水平,有较强学习领悟能力和良好的身体素质、心理素质及应变能力。
因防疫管控要求,报名人数不超过200人(报满即止)。如报名人数少于60人,则该竞赛项目自动取消。
(二)报名时间
即日起至9月15日。
(三)报名方式
竞赛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,参赛选手登录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,选择职业技能竞赛→职业技能竞赛个人报名→在线申办,按系统要求填写资料并上传报名材料。审核结果请登录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→用户中心→我的事项中查看。审核通过后参赛证于竞赛报到时凭身份证发放。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登录网址:https://hrsspub.sz.gov.cn/rcyth/website/#/login。
(四)报名资料
竞赛报名申请表(系统填报资料后下载打印申请表,表格须本人签字和单位盖章,再扫描上传)。
(五)咨询电话
陈老师,0755-82997773,18948721278。

05竞赛安排(一)宣传发动
各有关单位根据比赛项目的要求,组织选手进行岗位培训、岗位练兵,并推荐优秀选手报名参加竞赛。
扩大竞赛活动的参与面,加大宣传力度,充分利用广播、电视、报刊、网络、微信等各类媒体,持续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宣传活动,影响辐射至深圳市各辖区。重点宣传职业技能竞赛在促进高技能人才培养、选拔和激励方面的重要作用,树立技能人才成长成才典型,大力营造尊重技能、重视技能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,推动技能人才队伍整体社会地位提升。
(二)防控疫情
根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,加强对竞赛全过程的动态管理,需持“粤康码”、“深i您”绿码且近14天内无中、高风险地区或21天内无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方可允许参加活动。对隐瞒行程、隐瞒病情、故意压制症状、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人员,要追究本人及所在单位的相应责任。
禁止参加的人员:1.目前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、疑似病 例、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;2.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,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

×
关注我们